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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1. 疫情期间我院暂停院内预约挂号服务电话,现有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两种渠道预约,疫情结束后将及时开通电话预约服务。
 
2. 号源更新时间:每日下午16:00。
 
3. 预约采取实名制,请您正确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进行注册。
 
4. 就诊当日,请凭身份证原件、医保卡、预约流水号,提前预约时段半小时缴费取号(如8:00-9:00号,请于7:30前取号),逾期未取预约号自动作废,请自行考虑交通因素。
 
5. 挂号当日有效,逾期作废并不可退款。
 
6. 患者及家属需佩戴口罩进入门诊,仅允许患者进入诊区,特殊情况(生活不能自理)限一位家属陪同。
 
7. 进入门诊需接受体温测量及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询问,请如实告知相关病史,刻意隐瞒将追究法律责任。
 
8. 疫情期间,请提前进入吉事办,注册“吉祥码”,进入诊区请出示此吉祥码,绿色为通行。
 
9. 若您不能按时就诊,请于就诊前日16:00之前取消该预约号。
 
10. 取消预约和爽约每月超过三次,将取消半年预约资格。
 
11. 院方对网络预约实行监控措施,若存在不法预约行为,将暂停该账号预约权限。如有异议,患者需提供门诊就诊记录、身份证原件及预约账号,经门诊部及保卫部审核后,方可恢复预约权限。
 
12. 医生因不可抗拒原因无法按原计划出诊,须服从医院安排,医院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请保持手机通畅。
 
13. 同一患者在同一日就诊,同一科室只能预约一次。
 
14. 同一患者在同一日就诊,不同科室只能预约两次。
 
 
可预约班次更新时间每日16:00更新
 
温馨提示:只要在医院就诊过就算是复诊,需要填写就诊卡号
 
1、医生因不可抗原因无法按原计划出诊,您须服从医院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请立即取消现有预约。
 
2、医生停诊安排将以电话形式告知,请保持预留电话通畅,并配合更换其他医生或更改就诊日期。
 
3、每日16点开始可预约次日起8日内医生排班号源。
 
4、采取实名制预约方式。患者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二代身份证);儿童就诊,家长需实名注册认证后,再添加儿童就诊信息。
 
5、预约成功后,请您于就诊当日持本人身份证、预约流水号、省市医保卡(本市患者),前往门诊预检分诊处填写病历本,于各缴费窗口取号。
 
6、请务必于预约就诊时段30分钟之前完成取号,逾期未取,预约号自动作废。
 
7、预约成功后,当日无法就诊,需在就诊日前一日15:30前自行取消预约。
 
8、就诊前未取消预约、当日未就诊均视为爽约,系统记录超过三次及以上会影响您再次预约挂号。
 
9、同一患者在同一就诊日,同一科室只能预约一次。
 
10、同一患者在同一就诊日只能预约两次。
 
11、同一患者连续七日内只能预约三次。
 
12、新生儿科:2个月以下(包含2个月)允许挂号;
 
儿科和小儿外科:18岁以下(包含18岁)允许挂号;
 
 
省、市医保患者住院指南
 
尊敬的参保患者:
 
您好!首先向您表示最诚挚的慰问和衷心的祝愿,祝愿您在我院治疗期间心情愉快,早日康复。为了方便您的治疗,下面将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向您做以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出示社会保障卡(IC卡)
 
您办理住院手续时,请出示您本人医保卡(要求卡上必须有照片)和公民身份证,以便医院识别身份和定期结算。您的医保卡暂时留在住院处保存,待您出院结算后再将医保卡还给您。如因急诊或其他特殊情况没有携带医保卡,请向医护人员说明情况,并于24小时内将医保卡及公民身份证交给院方查验,按补录程序办理医保卡补录手续。住院期间身份证须随身携带。
 
二、办理住院手续时,需交纳住院押金,用于支付起付线、自费金额、自理费用、自负比例,多退少补。
 
1、起付线:是指参保患者住院医疗费用进入统筹金支付的界限。省医保参保职工省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市医保参保职工及市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省级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城镇居民起付线为1200元;学龄前及中小学生起付线为100元。起付线由您全额自费承担,超过起付线进入统筹的费用按比例由医保承担。
 
2、自费金额:是指不予报销的丙类费用,由您个人承担。
 
3、自理费用:是指起付线之上进入统筹个人承担的乙类费用,省医保自理20%或10%(在职20%,退休10%),市医保自理10%或8%(在职10%,退休8%)。乙类费用包括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
 
4、自负比例:是指起付线之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您要承担一定的比例(即个人承担比例):在职人员15%,退休人员13%。城镇居民起付线之上0-5000元(含5000元)的部分,省级医院自负比例为45%;5001元-6万元(含6万元)自负比例为40%。学龄前及中小学生起付线之上1万元以下(含1万元)自负比例为25%;1万元-5万元(含5万元)自负比例为2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自负比例为15%。
 
三、费用核销计算公式
 
1、统筹支付=费用总额-自费金额-自理费用-起付线-自负比例
 
2、公务员补助=(自理金额+起付线+自负比例)×60%
 
3、 个人现金支付=费用总额-统筹支付-公务员补助-卡支付(单位交纳公务员保险的)
 
个人现金支付=费用总额-统筹支付-卡支付(单位没有公务员保险的)
 
个人现金支付=费用总额-统筹支付(灵活就业人员及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
 
注:以上结算公式中不含大额补贴部分
 
四、费用查询及费用知情权
 
       住院期间,您可以随时到住院处查询机进行住院费用明细查询,出院时医院住院处可提供住院费用清单。在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丙类自费项目(包括药品及诊疗),您有知情权。
 
如果您发现享受的待遇有问题时,请及时与医院医保科(办)或省、市医保部门联系。
 
吉大二院医保办咨询电话88796122   省医保局咨询电话 88690563市医保局咨询电话  81932999
 
最后,再一次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