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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妇产医院网上挂号预约挂号app系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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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挂号须知
 
一、挂号采取实名制挂号,须提供患者本人真实有效信息,并持身份证到院就诊。
 
二、就诊计划生育科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以供审核,如信息不符,不能及时就诊,后果自负!
 
三、此平台只支持自费患者使用,暂不支持医保患者。
 
四、患者可按系统所示出诊表选择医生,如因医生临时工作调整未按时出诊,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医生或预约其他就诊时间。
 
五、就诊有可能延时,以现场叫号系统为准!
 
六、为保障您的权益,整个就诊过程中不能更改信息。
 
七、如需收费票据,请到门诊收费窗口打印。
 
八、退号须知:
 
A、预约挂号成功的患者,可在就诊前一天晚上12点前在线自行办理退号。
 
B、当天未就诊患者,如需退号,请持个人有效证件到门诊挂号收费窗口办理。
 
 
前段时间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国家及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及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长春市妇产医院为持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及日常诊疗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及医院工作实际,公告如下:
 
1出入口管控
 
1.来院患者及家属要进入医院须严格按照医院指定出入口出入,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来院就诊时,积极配合预检分诊人员出示更新过的“行程码”→扫描吉事办“吉祥码”→测量体温→标准手消。绿码可以正常进入门诊大厅,“吉祥码”非绿码,需要进行新冠排查及登记。
 
2.无法提供“行程码”和“吉祥码”人员,请出示身份证、医保卡、户口簿或护照等有效证件,积极配合预检分诊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流行病学筛查及登记。
 
3.若体温≥37.3℃,和/或有呼吸道相关症状;14天内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14天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只要符合其中一条,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人员,将其引导至发热留观室就诊。
 
2门急诊就诊须知
 
1.门诊实名制预约就诊,医院门诊挂号已全面实行线上预约制,线上挂号缴费后可直接到诊室报到。
 
预约方式:微信平台搜索“长春市妇产医院”公众号,点击门诊服务→预约挂号,同时填写线上就诊预检分诊筛查表。就诊结束,医生可直接为患者下次就诊实行诊间复诊预约。
 
2.急危重症、老年人等无法预约的患者,实施现场自助机或窗口挂号。出示身份证、医保卡、户口簿或护照等有效证件,同时家属配合医生进行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实施先抢救后挂号的急救原则。
 
3.所有进入门诊的人员就诊时严格遵守“一患一医一诊室”,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专项流行病学史询问,并签署门急诊患者新冠肺炎流调告知书。在排队、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过程中,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4.为防止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医院门诊实行限流进入,原则上仅允许就诊患者进入诊区;确有行动不便及特殊病情的患者限一位家属陪同。
 
3住院及陪护须知
 
1.住院患者需提供省卫健委认证机构开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中高风险地区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低风险地区为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2.每位住院患者陪护人员限定1名固定陪护,陪护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中高风险地区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低风险地区为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身份证、在科室办理实名制陪护证。陪护人员需接受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史问询,非诊疗需要,陪护人员严禁随意更换,不得离开病房或外出。
 
3.急危重症患者需住院治疗时,急诊室将采集快速核酸检测,入缓冲区等待回报结果并接受治疗,如结果阴性方可转入疗区治疗;如需紧急手术者,医院将开通绿色通道。
 
4.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医院范围内应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严格遵守医院及病区各项管理规定,不允许随意外出。
 
5.为了您和家人安全,医院所有病区谢绝探视。
 
请前来医院的门诊/住院患者及陪同人员如实提供个人行程、身体状况等信息,如就诊及陪护人员隐瞒不报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不良后果的,将由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即日起执行,由此给您就诊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