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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医院告市民书
 
当前新冠变异毒株加速传播,国内疫情频发不断,疫情输入风险加大。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市民健康,现就本阶段医院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公告如下,请所有来院人员主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入口管理
 
◆ 疫情期间,非必要不陪同,确有不便的,提倡限一位亲友陪同就诊。
 
◆ 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使用带有呼气阀的口罩),按照地面标识要求保持1米间距依次进入医疗区。未佩戴口罩者不能进入。
 
◆ 请提前准备好渝康码、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双码查验”及流行病学调查。使用非智能手机,无法提供健康码的患者,请携带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到人工流调处登记,凭登记凭据进入医疗区。
 
如您在使用通信行程卡中遇到网络错误等服务不稳定的情况,可以通过短信方式查询:发送短信CXMYD到所属运营商(电信10001/移动10086/联通10010)进行查询。
 
◆ 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人员近期有无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临床症状,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或新发地旅居史、冷链环节及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有上述情况者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至发热门诊就诊。
 
◆ 凡具有境外旅居史、新冠阳性病例(含密切接触者)接触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的人员,请主动配合重庆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暂缓来院。
 
◆ 凡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来院就医,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门诊管理
 
◆ 医院门诊全面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急诊除外),所有号源全部开放预约。您可通过“重庆新桥医院”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预约挂号。请严格按照预约时段就诊,早于预约时间30分钟将无法取号。
 
◆ 现场挂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候时,请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排队,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非必要情况请勿摘下口罩,所有候诊区间隔入座。
 
◆ 就诊时请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疫情防控要求,陪同人员非必要不进入诊室。
 
◆ 咳嗽、喷嚏时,请使用纸巾遮挡口鼻,避免触摸周围环境,就近使用免洗消毒液或洗手。
 
◆ 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须主动配合完成核酸检测等相关筛查,并就地等待筛查结果,不得离开该区域。待排除后方可前往专科就诊或离院。
 
 
入院管理
 
◆ 办理入院手续时,低风险地区人员须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途径中高风险地区或新发本土病例所在城市人员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中高风险地区范围以国务院最新发布信息为准)。
 
◆ 急诊抢救患者在救治时,同步完成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
 
 
病区管理
 
◆ 非必要不陪护。鼓励有自理能力的住院患者不设陪护,确需陪护者严格实施“一患一固定陪护”管理,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有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并严格遵守病区规章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互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每日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情况),不瞒报、谎报健康状况。
 
◆ 非必要不外出。病区入口实行严格管控,住院患者及陪护凭本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腕带进入(后期将实时启用人脸识别进入),其余非院内工作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
 
◆ 非必要不探视。患者住院期间鼓励视频探视或电话慰问。
 
 
核酸检测
 
◆ 除发热门诊就诊人员外的其他就诊人员核酸检测,请先到门诊自助机上挂核酸检测号,再到门诊二楼外平台核酸采样点采样。医院已在门诊二楼外平台核酸采样点处设自助挂号机,仅需来院检测核酸的人员,可直接到此处挂号后采样。
 
◆ 核酸检测报告时限:发热门诊4-6小时出具;普通门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12小时出具;愿检尽检人员24小时出具。
 
◆ 核酸检测报告可自行到门诊自助机打印或通过“重庆新桥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
 
 
挂号须知
 
挂号须知(每日号源更新时间20:00)
 
1、预约周期:1-7天内。
 
2、号源更新:每晚20:00点。
 
3、预约取消截止时间:就诊前一天24:00前登陆微信订阅号取消。
 
4、取号时间:预约挂号实行个性化精确分时段取号制。取号时间为预计就诊时间前一个小时。患者需在约定取号时间内到医院自助机、手机或预约挂号窗口取号,否则该号自动取消。
 
5、请仔细核对好个人资料,如输入错误将无法取号
 
6、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减免60岁以上老年人2元钱挂号费。
 
 
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就医结算
 
一.如何门诊就医:
 
  1.建立病历:您所使用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病历》是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在主城区各定点医疗机构通用。
 
  2.挂号:您作为参保人员到挂号室挂号应用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并出示医保证。
 
  3.看病:医师诊断病情后,应开具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和诊疗单。
 
  4.交费:凭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和诊疗单划价交费,现金支付,留存发票。
 
  5.取药:在交费前,您可以选择在就诊医院取药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6.报销: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由单位每双月统一到医保中心结算。
 
  二.如何办理住院手续的:
 
  1.住院手续:您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医保病历及医保证在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告诉工作人员其费别属医疗保险。
 
  2.交费:住院时您必须交纳住院预付金,用作住院费中的自付部分,预付金可根据病种进行交纳, 预付金不足时,可进行追缴,出院时您与医院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3.登记:办理好入院手续后,到医保办公室进行登记,需出示医保病历和医保证。
 
  4.入院后: 
 
  1)凡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须出示医保病历和医保证)入院后预付金在2000元以上的我院可按比例进行透支。
 
  2)医保病人入院到科室,应首先告诉主管医生与责任护士费用类别为医保病人,医生在使用大型检查,医保乙类药品和自费药品时,应得到病人的同意签字后再执行。
 
  3)医保病人单项检查(治疗)超过1000元(含1000元)医生应提前开〈〈单项检查(治疗)超过1000元的项目审批表>>。送院医保办审批,由院医保办送各区医保中心审批认可后方可执行。
 
  4)住院病人抢救及门急诊危重病抢救需填写<<门急诊危重病抢救用药补办审批表>>,三天内补办送院医保办审批由医保办送区医保中心。
 
  5)住院病人的住院费统筹基金支付超过3.2万元以后,由太平洋保险公司进行支付。
 
  6)起步线:一级医疗机构400.55元
 
           二级医疗机构640.88元
 
           三级医疗机构8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