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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最新就诊须知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减少交叉感染与院内感染,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目前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工作实际,我院的就诊流程有所调整,请您理解并主动配合。
 
1.来院就诊时请务必佩戴医用口罩,口罩需遮住口鼻。
 
2.进入各大楼需经过测量体温、出示健康出行绿码、查验相关证明(工牌、陪员卡、住院证、预约挂号检查信息)。
 
3.门诊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请您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就诊。门诊就诊时请主动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要求,尊重他人隐私,也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4.急诊科24小时应诊,急危重症患者请至急诊科就诊,但请非急诊患者不要占用宝贵的急诊急救资源。
 
5.各病区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实施24小时封闭管理。
 
6.来院就诊患者尽量不要人员陪同。对自理不便的患者,最多有一名人员陪同。“防聚集”仍然是目前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
 
7.住院患者与陪护人员尽量不出病房,严禁串病房、溜走廓、聚集聊天等行为,防止交叉感染。
8.全面禁止住院患者探视。家属及亲朋好友建议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向患者表达问候和关心。
9.来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需持健康码,扫描《新冠肺炎疫情查询助手》二维码后,请及时将系统提示信息向医护人员反馈。
 
上网注册登录→门诊医生出诊查询→选择预约时间、科室、专家→填写患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绑定身份证的就诊卡→核实信息并确认预约成功→按时就诊
 
提示:网上预约服务24小时全天候提供,上午8:00放号,预约号源多,可直接查询和预约各位出诊医生。为避免耽误您就诊,请在预约时正确填写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电话通知您预约信息。
 
 
门诊就诊须知
 
一、挂号时间
 
1. 门诊挂号时间
 
自助机: 7:00-17:00
 
窗  口:上午7:30—11:30,下午11:30—17:00
 
2. 急诊24小时挂号
 
二、诊查费种类
 
知名专家号14元,甘肃省名中医32元,全国名中医60元
 
主任医师专家号10元,中医14元
 
副主任医师专家号8元,中医13元
 
普通门诊7元,中医12元,便民门诊1元
 
急诊号10元
 
三、就诊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四、注意事项
 
1、 初次来我院就诊的患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自助机直接办卡挂号,或填写门诊挂号登记卡到窗口办卡挂号。为节省就诊时间,我们建议您通过我院各种预约挂号渠道进行专家号的预约。
 
2、 复诊患者请携带您的就诊卡、病历本和相关检查资料,到自助机或窗口直接挂号。
 
3、就诊号只限就诊时间内使用,逾期无效。
 
4、 初次来我院就诊的患者,如果没有挂上专家号,您也可以先挂普通号,等各种检查结果出来后再挂专家号,这样可以缩短您的诊疗时间。
 
5、 如果您不明确所要挂的科室,请您先向导医人员咨询,以免挂错号,耽误时间延误病情。
 
6、 门诊医生出诊时间基本固定,但我院专家同时承担其他工作,可能会有临时停诊情况,请您注意门诊大厅每日出诊公告,以免影响您的就诊。 
 
 
住院须知
 
      一、患者管理
 
1、患者入院后一切活动应遵循医嘱及各项医疗护理规定。若存在损伤/坠床或跌倒的高风险因素,请遵守相关防范措施。
 
2、患者陪护人员对患者医疗以外的安全负有责任,一旦发生医疗以外的意外事故,陪护对此负有相应责任。
 
3.住院患者不得擅自外出或离院,特殊情况需外出时,患者需填写《住院患者请假条》,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后方可离开,离院期间发生的意外,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4、患者在治疗中应该听从医师、护士的指导,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生同意不得到院外就医、私自购药及私自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后果自负。
 
5、患者及家属未经许可不要进入护士站、治疗室等诊疗场所; 严禁私自翻阅病历、涂改、窃取病历,有任何疑问时,随时与主管医师、护士联系。
 
二、陪员管理
 
1、医师查房时,患者陪护人员应在病区门外等候,不得以任何借口逗留病房妨碍医师查房,
 
2、为确保不必要的交叉感染,陪护人员不要坐卧病床上,病区楼道或候诊椅严禁人员睡躺。
 
三、门禁管理
 
 患者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务必领取病区门禁卡,切勿转交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病区管理
 
1、为了保证您及其他患者有一个安静、清洁、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请您及家属勿互串病房和大声喧哗,不向窗外、地面倒水或扔垃圾,不在室内进行打牌、下象棋等娱乐活动。严禁在病区吸烟、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家用电器。
 
2、医院属于特殊的公共场所,请您警惕各种不法分子,注意保护自身安全;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在病区存放各种重要文件盒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3.爱护公物,不私自触动各种医疗设施和医疗仪器,损坏或丢失公物、设备需照价赔偿。
 
4、在病区内不能使用或存放各类危险品(包括各种易燃、易爆、腐蚀、刺激、高电耗、强噪音的物品);注意各种警示标志,不擅自进入危险区和禁行区,以免发生碰伤、摔伤、烧伤、触电、辐射等损伤事件。
 
五、特别提醒
 
1、医院严禁私自收费,或介绍您到外院做各种检查、取药、住院,请患者和家属不要贪图小便宜,提高紧惕,严防上当受骗。
 
2、医院拒绝“红包”行为,请您及家属不要宴请医护人员或馈赠钱物。如发现医务人员有私自索要钱物或担任“医托”等不良行为.